内容摘要:但就其对于新闻传播的影响或者意义而言,国内外研究者对大数据的内涵和外延都已进行了从自然科学到人文社会科学的思想跃迁和现象学式的想象,并将其价值和功能无限延宕。笔者认为,所谓大数据新闻传播,实质可视为计算社会科学的一个新发展,它要求新闻发现、生产与传播范式由传统意义上的以经验、理论和计算为中心转变到以数据处理为中心的新范式,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数据思维产制新闻,即电脑化新闻模式。作为一种认知新闻事物的思维程序,大数据新闻认知的普遍性逻辑必然会抽离个别新闻事物的具体性,其特征是一步一步地撇开个体新闻事物身上道德的、功用的、审美的和哲学的等意义,以还原为最为抽象的同一性。
关键词:数据新闻;客观性;分析;预测;认知;人文;计算;普遍性;传播;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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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技术,大数据只是计算机数据分析技术新发展的一环。但就其对于新闻传播的影响或者意义而言,国内外研究者对大数据的内涵和外延都已进行了从自然科学到人文社会科学的思想跃迁和现象学式的想象,并将其价值和功能无限延宕。笔者认为,所谓大数据新闻传播,实质可视为计算社会科学的一个新发展,它要求新闻发现、生产与传播范式由传统意义上的以经验、理论和计算为中心转变到以数据处理为中心的新范式,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数据思维产制新闻,即电脑化新闻模式,与传统的人脑(或人工)新闻模式相并立。
与传统文字叙述为主的新闻报道相比,大数据新闻主要通过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发现新闻线索,并用逻辑化的数据拓展既有新闻主题的广度与深度,最后以图表、数据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少量文字的可视化方式加以呈现,从而致力于新闻报道的客观、系统和可视体验。这种想象和设计十分契合现代科学追求数字化、量化,把一切都还原为数学方程式的思维逻辑。按照这种思维逻辑的设定,新闻文本只要从纷繁芜杂的数据海洋(现象)中找到某种所谓的本质的东西,比如自然科学的公式,那么信息世界就尽可把握了,如是乎?作为一种认知新闻事物的思维程序,大数据新闻认知的普遍性逻辑必然会抽离个别新闻事物的具体性,其特征是一步一步地撇开个体新闻事物身上道德的、功用的、审美的和哲学的等意义,以还原为最为抽象的同一性。这种新闻生产逻辑必然会遗漏与特定本质属性缺乏关联的非本质新闻属性,从而使个别新闻事物的整体形象和全部意义无法得到认知与传播,最终导致大数据新闻的本质和客观性既不能深刻反映社会意义的原型结构,更不能反映超自然的、高位阶的社会信息需求。也就是说大数据本身是一种理性的表现,但还需要更大的理性——人文法则的观照。依据狄尔泰的看法,人文科学乃至生活世界中的客观性,在于解释与反思一系列视域和融贯性内的诸种关系。一般认为,这些意义、关系越融贯为一体,生活世界和人文科学中的客观性便越是客观的、真实的、具体的。对于大数据新闻而言,如何实现这些关系的内在融合,以实现新闻客观性、真实性和具体性之人文内涵,必须澄清当下“大数据”给我们在如下关系领域内造成的混乱。
(一)重普遍性而轻个体性。
对于大数据新闻人文与科学态度的划分,就是以强调个体性还是强调普遍性为基本依据的。因为人文科学强调的是个体性的人生价值意义而自然科学强调的是普遍性的规律。从大数据的实践层面看,一般认为大数据的时代其实是弘扬理性精神的时代,但如果大数据分析和使用在于满足非正义的事情,那么,这正好说明大数据本身不完全等同于理性,更大的理性是人文法则。最后,大数据新闻从自然之物到文化之物的转化过程,实际上就是普遍性本质转化为个体性本质的过程,也是一个由重共同性到重特异性的转化过程。因此,对于大数据新闻中的人物或者事物,我们都既可以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和报道,也可以从人文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和报道。至于大数据如何推动社会进步,这种进步的速度有多快,或者进步的同时是否还会倒退,这些都取决于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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