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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失信导演的“眼球维权”

2018-01-07 15:36 点击:

日前,深圳多家媒体收到了一封上百名外来打工者联名的求助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打工者的迫切要求》,他们希望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提高,让他们能够养家糊口,在深圳继续生活下去。(《南方都市保》8月7日)

在听取涨声一片的时代语境下,深圳外来打工人员通过自组织的方式伸张自己的权利诉求,把这一被生活挤压得走投无路的群体的困顿再次彰显于人前。相比年深日久的辛劳和挥之不去的贫困,他们呼吁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便维持最起码生存的要求堪称隐忍而克制。这是一种专属于他们的“风度”,而这足以让全社会赧面羞愧。

和许多外来工维权的方式如出一辙,他们首先选择了求助于媒体,而不是政府的劳动部门。如此维权当然逃不出熊培云先生所说的“眼球维权”的范畴——冀望于通过媒体造势获得更多的舆论助力,而后促发政府的行政作为,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或许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维权方式吧,其所见证的显然是劳动救济制度的滞后和乏力、外来工权利能量的弱势与萎靡。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痛心——作为一个声势浩大的群体,却至今没有发展出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得不倚重媒体的同情心和道义感去谋求正当权利。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逻辑潜滋暗长——外来工维权成为一种媒体能力。

置身于这样一个注意力当道的社会,媒体的力量固然不可小觑,但无数的事实已然证明,“眼球维权”终究不过是一场昙花一现的权利拯救,或许可以裨益于一时、一事、一人,但绝无可能把所有的权利弱势者都纳入诺亚方舟。执着于“眼球维权”的结果,往往免不了鱼群的命运——各穿各的网眼兀自逃亡,一切幸福皆是侥幸。显而易见,外来工坚如磐石的幸福大厦奠基于政府的慈悲心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戮力为之的制度建设。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针对外来工权益的救济制度,问题只在于能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惠及所有市民,更惠及外来工的最低工资制度在深圳有没有得到坚定有力、一以贯之的执行呢?很遗憾,没有。据悉,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中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月;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700元/月。但,从新闻报道披露的几个有限的打工者工资单来看,没有几人能达到最低保障线。至于其他更多人,恐怕也大体如此。因此,我倒是认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要不要提高、提高多少,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当地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监察力度,使企业方名义上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滴水不漏地兑现——只有先退而建立制度诚信,才有可能进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即便你把标准定得再高,对于外来工来说仍然不过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画饼”。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子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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