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救助、保护”一体 拓展维权空间
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检察长
司马兆二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构建“监督、救助、保护”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切实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外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成效显著。
立足监督,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工作中,我院注重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支持弱势群体维权。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点办理农民工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社会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2011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4件,帮助追回赔偿、补偿款累计370余万元。建立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申诉案件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弱势群体当事人的息诉和解工作,节约诉讼成本,避免当事人讼累。如朱某因琐事与残疾人李某发生争执,并砸坏李某店铺内的物品。案件移送我院后,检察官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李某拿到赔偿款并接受了朱某的赔礼道歉。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特别注重对在押人员权益的保护。先后推行了问卷调查、约见检察官等制度,开通“亲情电话”、开设“亲情餐厅”、开展“亲情寄语”等活动,拓展维权空间。2010年以来,共接受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30余件,为在押人员追回合法财产17.3万元。
立足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针对弱势群体权益受损等情况,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频频伸出援手。推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建立救助基金,对6名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致家庭贫困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帮助缓解生活困难。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利用女干警耐心、细腻的特殊优势,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在校学生等弱势群体提供帮扶、救助。将检察工作向基层、向弱势群体延伸,在全市五镇一区设立了检察室,聘请了联络员。
立足保护,践行检察的为民宗旨。近年来,我院创新工作机制,贴近弱势群体,积极构建畅通无阻的弱势群体诉求渠道。自1995年以来,连续17年持续开通“知心姐姐”热线电话,为全市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累计接听来电3300多个,成为我院青少年维权的品牌。为保障外来人员平等享有取保候审权利,我院会同法院、公安等9家单位建立了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涉嫌犯罪的外来人员在入驻基地后,能融入本地社区接受教育,同时通过基地内的学习,获得了再生技能,从而减少再次犯罪的几率。建立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将在校学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附条件不起诉范畴,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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