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张清华
传销不止,社会不宁。众多大学毕业生被传销组织裹挟,不仅会影响青年自身的成长,对于经济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也是一个极大隐患。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工商机关创新打击传销工作举措,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为平安河北建设做出新贡献。日前,本报记者就大学生传销专访了省打击传销联席办副主任、省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处处长于太英。
燕赵都市报:当前,大学毕业生群体为何会成为传销组织“盯住”的对象?
□于太英:大学毕业生之所以被传销组织“青睐”,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大学毕业生离开父母身边,自立的意识较强,而其社会接触面又不广,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缺乏社会经验和识别陷阱的能力,更容易上当受骗。一些外地的大学生,被谎称招工就业的传销组织欺骗,其家人很难发现子女已经上当被骗。
其二,传销组织的诱骗技术和手段不断翻新。他们利用一部分大学生想早日创业的心理,以公司招募业务合作者、经销商、代理商、开办网店等形式为噱头,向学生们灌输他们的所谓“创业”理念,蛊惑学生到公司合作。有的学生就会上当受骗。
此外,时下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而许多大学毕业生都有积累实践经验的渴望,传销组织正是迎合了他们的这种心理,大肆鼓吹“锻炼人”、“轻松赚大钱”的谎言。而这些学生一旦“入套”,他们会通过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严密的组织控制,慢慢将学生们“俘虏”,最终使其一步步掉入传销泥淖,沦为传销组织者敛财的工具。
燕赵都市报:大学生深陷传销泥淖事件频发,这里面有哪些特点?
□于太英:一些大学毕业生防范意识不强,急于就业、创富,容易被引诱;进入传销组织之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被“洗脑”;大学生易于接受新事物,并不认为自己所从事的是传销,从而陷入传销泥潭。
燕赵都市报:请您谈谈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
□于太英:传销对大学生的危害已远远超出了诈骗钱财本身。具体表现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才。传销组织通常以欺骗的方式对已受骗参与的成员进行精神控制,向他们鼓吹和灌输要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的极端自私、狭隘和损人利己的观念,扭曲受骗人员正常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造成大学生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大量的传销案例中,大学生在陷入传销组织后,其个人或亲朋好友的财物被骗被偷被抢时有发生。有些传销组织为了严密控制参与者,防止信息泄漏,采取跟踪、监控、监听等手段,更有甚者实施暴力,造成了对大学生自由权、健康权甚至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影响校园稳定。大学生被传销组织欺诈陷入传销,不仅损害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给高校的管理工作、发展和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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