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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法制宣传日特别报道:首府公安一年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99个

2019-01-27 20:25 点击:

   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开展以“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帷幕正式拉开至今,一年来,首府各级公安机关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布署,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摧毁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了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大批刑事案件,强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全力维护了首府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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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99个,破获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等案件3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1人。

  暴力讨债、强索“佣金”

  “事无忧”涉恶犯罪集团覆灭

  清水河县公安局日前历时3个多月,辗转呼和浩特市、成都、湖北、乌兰察布等多地,成功摧毁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了解,2018年5月,清水河县公安局经市民举报获取线索,一家名为“事无忧”的服务公司在帮他人讨债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清水河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会议并成立专案组,从刑警、治安、法制、禁毒、派出所等部门抽调多名精干警力,超常规异地用警,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侦办此案。

  经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张某某为首,在帮助他人讨债过程中多次采取跟踪尾随、滋扰、辱骂、聚众造势、威逼引诱等软暴力方式及故意伤害手段,讨债成功后又以抽取“佣金”、支付“工资”、生活费为由,强行将受害人财物骗取。该恶势力集团通过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已抓获集团嫌疑人14人,扣押作案车辆2辆,扣押向受害人勒索的涉案金戒指首饰1件,扣押砍刀2把,催债背心12件。据清水河县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人员介绍,该涉恶犯罪集团注册的公司虽然合法,但讨债行为超出经营范围且涉嫌违法犯罪。初步掌握该犯罪集团涉案10起以上,对不少于5名受害人造成伤害。

  9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检方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查审理。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

  两级挂牌督办 15人团伙一窝端

  2018年2月26日上午,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接到任某峰报案称,其被以锡某某为首的团伙敲诈勒索数万元,不堪重负。经核查并根据掌握的相关线索,警方初步判定此案影响极大,且系一起涉恶犯罪团伙作案,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2018年1月11日晚,任某峰在呼市一家茶社参与推对子赌博,其友武某多次劝其离开未果后报警,公安机关对参与赌博的李某、韩某、张某等人分别作出治安处罚。次日锡某某以武某报警导致其哥(李某)受到损失为由多次纠缠、要挟任某峰索要赔偿。为了平息事态发展,任、武二人协商后,先后多次转给锡某某共两万余元。但面对后续无休止的骚扰和纠缠,最终无奈报警求助。

  2018年2月27日,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敲诈勒索案进行侦办,并迅速确定该团伙主要成员为锡、韩、张、李四人。在获得锡某某、韩某二人的藏身线索后,专案组迅速制定抓捕方案,并于27日下午成功将二人抓获。2018年3月15日、4月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也相继落网。自此,锡、韩、张、李四人全数到案。

  在后续的侦查期间,侦查人员发现锡某某犯罪团伙还有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在案未结。该犯罪团伙成员总计达15人,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特征已具备恶势力团伙性质犯罪。2018年4月10日,锡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三起案件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指定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管辖进行侦办,并列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督办案件,代号“土左三号” ;2018年5月22日,内蒙古公安厅正式将此系列案件列为厅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侦办。

  截至目前,该犯罪嫌疑人锡某某等15名涉恶犯罪集团成员全部落网,均对各自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方已经对其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占用耕地采砂

  破坏农田近80亩三人被刑拘

  2018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呼和浩特市环保督查发现,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点什气村一处拌合站存在非法占用耕地违法开采建筑用砂行为,随即将督查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呼和浩特市国土部门将涉案的砂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转报案至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受理初查后认为,该砂厂的负责人邢某、张某、贾某应当对砂厂非法采砂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遂对三人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经查,侯某于2014年承包土左旗点什气村160多亩耕地。2017年,侯某将部分承包地分别租赁给了邢某、张某、贾某3人。同年7月份,3人在该租赁土地上承建办公场所,硬化道路,非法采集、堆放砂石料,安置设备,建拌合站。经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破坏耕地鉴定委员会认定已造成基本农田79.59亩种植条件严重破坏。

  邢某、张某、贾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已被公安局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正在重点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采等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相关单位强化了日常的动态巡查和线索排查,认真落实排查工作,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集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记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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