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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维权案件 遵义贵阳较多

2018-04-25 08:51 点击:

家暴维权案件 遵义贵阳较多

 

家暴维权案件 遵义贵阳较多

 

家暴维权案件 遵义贵阳较多

 
制图/数据新闻实验室 猫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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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熊俊松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两年过去,反家暴法在贯彻实施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家暴的拳头是否真正的远离了我们。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省妇联权益部发布接访家暴维权案例统计数据显示,仅2017年,妇联权益部门平均每天要接访4起家暴维权案例。

大数据 家暴维权案例,每天接访4起

据统计,2016年,全省各地妇联接访家暴维权案例1344件,平均每天接访量3.68件;2017年,全省各地妇联接访家暴维权案例1471件,平均每天接访量达4.03件起,妇联直接参与涉诉的案例达到165件。

2017年,全省妇联接待各类维权案例3096件。从统计接待的家暴案例数量来看,占约一半,平均1天接访4件。其中,家暴类案例各地妇联接访排行榜前三名的分别是遵义市、贵阳市和毕节市。

据了解,反家暴法实施后,家暴不再是私事。公安部门可对实施家暴者下发告诫书,法院可对申请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2017年省妇联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例,由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51件,分配到各市州,遵义市最高达到了13件;其次是铜仁和黔南,分别为8件;安顺尾随其后达到7件;六盘水5件;黔东南4件;毕节最少为0件。

由公安部门下发告诫书464份,其中遵义市仍然领衔榜首,达到131份;仁怀市127份;黔南州达到78份排名第三;铜仁、黔东南、黔西南为0份。

“从统计数据来看,家庭暴力并没有真正远离我们。”省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说,反家暴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遇家暴 可申请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两年来,在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从接访的家暴维权案例来看,法院和公安分别下达的人生安全保护令和告诫书达到35%,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维权数据表明,伴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让不少家暴受害者看到生活的希望。

家住兴义市威舍镇的农村妇女徐春(化名)今年2月在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终于松了口气,长期压在内心的恐惧感终于得到释放。

徐春在申诉书中说,她被丈夫张某家暴持续了十余年,近两年来家暴情况更加严重,多的时候每个月要被丈夫无故殴打四五次。曾有一次,丈夫两天不允许她出门,不准穿衣,还对其身体无故伤害,造成身体大量出血,多天不能下床。多次被殴打入院治疗,造成牙齿脱落、耳膜穿孔等伤害,但考虑到孩子,徐春一忍再忍。

去年12月,徐春终于忍不下去了,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没想到,徐春的丈夫变本加厉,不仅威胁徐春还殴打女儿,母女俩躲到父母和亲戚家中,徐春的丈夫不依不饶,跑到父母和亲戚家中闹,扬言要杀死她的父母和亲戚。徐春选择多次报警,但并没有遏制住丈夫的嚣张气焰。

离婚不成、报警无望,十多年来,徐春一度从失望到绝望,差点选择轻生。听说妇联是妇女的“娘家组织”,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徐春来到妇联,请求帮助。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接访了解其受害情况后,及时向当地村寨核实相关情况。针对她的情况,权益部工作人员建议她向法院申请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

徐春立即找人帮忙写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书,附带受家暴照片、就医等证据,第一时间交到当地人民法院。在妇联的协同配合维权下,经当地法院对案情调查,证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

经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徐春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裁定:1、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徐春进行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2、禁止张某在徐春娘家所在地200米范围内骚扰徐春。

如张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拿到判决的那天,徐春压在心头多年的家暴阴霾终于散开,生活重新燃起希望。

要维权 拨打妇联12338热线

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权益部接访各类家暴维权案件2700余件,呈现出案件数量总体上升、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家暴形式多为人身伤害、受害主体多为妇女、案件发生地多在农村等特点。

“家庭暴力案件原来常被错误地当做婚姻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重视,以致酿成悲剧。”近两年信访统计数据显示,从主动求助的个案数量上看,2017年数据相比较2016年呈现增加。

“不少求助者表示有了反家暴法,求助更有底气和勇气了。”工作人员说,随着反家暴法的出台,不少类似案例在萌芽阶段,在公安部门下发告诫书后就得到遏制。妇联将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协同合作,让反家庭暴力的贯彻实施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支持。

如果遭遇家暴或者周边有人遭遇家暴,该如何求助? 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特别支招:

第一招:就近求助。工作人员介绍,受害者可以首先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第二招:选择报警。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报警求助,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如果受伤,还可要求警察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报警的同时,可要求警察告诫施暴人,警察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最后就是寻求临时庇护。如果被迫离家出走的,可以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如果市民遭遇家暴问题,可以到身边的社区“妇女之家”或各级妇联的信访室、法律帮助中心等寻求帮助;也可拨打“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

截至目前,全省已统一设置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妇联权益部有很多法律专家、律师,会为符合条件的受害姐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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