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秋前夕,四川巴中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副主任王晓荣,在山东临沂为死亡的四川巴中籍民工索赔时,遭当地铁厂老板等人围攻。事发现场,当地政府官员还大声指示:“把大门关了,不准走!”。
四川巴中属革命老区,也是贫困山区,每年外出民工在120万人左右。据统计,每100个人当中每年就有3个人出工伤事故,致残、致伤,甚至死亡,维权工作艰辛、曲折。巴中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副主任王晓荣,8年间,每年12个月,就有7个月时间在外,为民工维权而奔波。
2005年5月,在温州为死亡的通江籍民工争取赔偿金时,在工地隧道里遭包工头殴打;同年底,在山西为挖煤死亡的巴州区民工索赔时,煤窑老板扬言拿10万元买他的人头;2011年,中秋前夕,在山东临沂,为死亡民工索赔时,再遭当地铁厂老板等人围攻。
这次现年36岁的巴中籍农民工刘某,2011年8月到山东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沟街道办事处秋千园村一家生产地条钢的私人铁厂上班打工。8月13日深夜,铁厂电路突发故障,铁厂老板侯佃素安排人员进行简单维修后随即继续开工生产,从事上炉作业的民工刘某刚进入操作炉台,突遭导电的电炉击晕,当场掉入1800余度的高温铁炉,致使全身大面积烧焦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一行随即从四川巴中赶往山东,多次协商赔偿无果。走投无路的死者家属,9月4日,向巴中市政府求助。
9月6日,正在贵州六盘水为130名巴中籍追讨欠薪的巴中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副主任王晓荣,受巴中市政府指派紧急赶往山东。
9月9日,在山东临沂市经济开发区组织法院、安监、工商、劳动监察等部门参与的谈判会上,王晓荣首先对刘斌生前所务工的千秋园个体炼铁厂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同时对铁厂老板侯佃素拒绝赔偿、打伤死者亲属、拒绝缴纳尸体费用等行为表示气愤。
王晓荣同时提出,导致刘某触电死亡的个体炼铁厂,属于非法用工企业,按照国务院《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之规定,铁厂老板应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
负责谈判的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政法委负责人称,导致刘某触电死亡的个体炼铁厂,的确是一家未经如何部门批准的“三无”铁厂,主要从事地条钢加工,同时也承认是由于他们监管力度不够而滋生事故。
9月10日上午10点,王晓荣陪同死者家属,再次赶到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会议室谈判。会上,开发区政法委负责人反复要求死者家属继续降低42万元的赔偿要求,始终坚持称:铁厂老板侯佃素目前只同意赔偿35万元,还要分期支付,他们也没有办法!
当天下午3点10分,在王晓荣的多次劝说下,死者家属答应在原42万元的基础上再次让步1万元,开发区政法委负责人随即离开谈话现场。
谁知,谈判官员离开谈判现场20分钟后,王晓荣便突遭铁厂老板侯佃素、刘善伟等三人围攻达20余分钟。期间,身材魁梧的铁厂老板等三人多次扑向王晓荣,均被死者妻子、妻弟二人的极力“保护”才免遭毒害。
绝望中,王晓荣哀求站在大院内看热闹的重沟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副书记翟振宇,请求帮助离开办事处大院,翟振宇却大声指示:“把大门关了,不准走!”。
王晓荣被巴中百万民工称为“维权勇士”。从事民工维权救助工作8年间,直接参与处理民工死亡335人,重大伤残事故568起,拖欠工资105起,免费为巴中籍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
王晓荣也是2008年感动巴中十大年度人物;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2011年7月,被四川省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四川日报等28家新闻媒体,以及《中国广播网》等全国各地146家网站,先后数十次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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