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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矿工维权五年难获赔偿_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2016-06-22 11:01 点击:

  (原标题:尘肺病矿工维权五年:拿到鉴定证明仍难获赔偿)

  尘肺病矿工维权五年难获赔偿_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中金网 6月4日 尘肺病很多人都知道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多半是因为吸入大量二氧化硅与其他粉尘而导致的,患上了这种职业病的话往往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治疗药物,只能是缓解或者是保守治疗。5月底的一天,66岁的赵怀德正躺在木板床上,尘肺病正变成一根越收越紧的“铁链”,让赵怀德迈不开脚步,无法入睡,甚至抬手脱一件衣服都气喘吁吁。

尘肺病矿工维权五年难获赔偿_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家煤矿当矿工的时候,他是带领工友们打眼、爆破的工头,50多岁时还能扛得起上百斤重的煤炭。2003年的一天,他在矿上做支护工时,卡木头的木屑蹦到左眼里,这只眼睛就瞎了。两年前被确诊为尘肺三期并发结核时,这个为家人奉献了一辈子的男人就拒绝花钱治疗了。结核是尘肺病人的主要并发症,肺里的粉尘和结核杆菌协同作用,最终让他的肺凝固成一团无用的废物。

  去年冬天,冷空气让他仅存的气管和肺泡收缩,险些掏空了他的生命。家人紧急把他送回老家张家口有熟人能报销的医院输液,才缓了过来。现在,他长期呆在老家,每三天吃掉一盒36片装的利肺片,这些药都是他妻子范长花从药物批发市场低价买来的。

  为了能获得赔偿,范长花这几年一直在坚持为丈夫讨公道。从儿子还未结婚,到现在孙子5岁大,这个60岁的女人骑着一辆二手电动车跑遍了整个房山区的卫生和安全监督部门。截至2010年6月,房山区政策性关闭了数百家小煤矿。但在遣散矿工时,并没有安排职业病体检。相关人士预测,这导致上万名身患尘肺等职业病的矿工没有及时得到赔偿。而赵怀德只是其中不幸的一位。

  尽管后来在一些患病严重矿工和法律界人士的推动下,北京市与房山区政府统一解决了千余名矿工的职业病赔付问题。然而,仍有相当多赵怀德一样的矿工没能得到赔偿,其中不少人甚至直到去世,也没能看到赔偿。

  漫长的维权道路上,范长花虽然最终帮丈夫走完了门槛重重的职业病鉴定程序,但随着程序一步步接近赔偿支付,更大的困难和无助迎面而来。

  3年两次判决,艰难的身份认定

  1984年,赵怀德和妻子从家乡河北张家口赤城县来到北京房山区打工,之后就一直在周口店龙山煤矿从事向导支护、采煤、打眼等技术工作。龙山煤矿是当地的村办煤矿,2007年底,作为北京市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中的一家,这家煤矿被关闭。

  煤矿关闭前,范长花在井上开搅拌车,推矿车。她回忆,煤矿关闭时,一线职工并没有被安排职业病体检,当时很多人也没有在意。

  但后来陆陆续续有矿工检查出患上了尘肺病,一些人开始要求赔偿。2010年,陆续有矿工因职业病获得赔偿金的消息传来。2011年底,正在当保安的赵怀德和几十名工友前往北京朝阳医院检查,查出了尘肺一期和肺结核。

  朝阳医院是北京五家具有鉴定职业病资格的医院之一,然而,要向让医院出具正规的职业病鉴定结果,还需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史证明,来认定矿工身份。

  矿工的身份认定其实并不难,1995年,因在这座村属煤矿工作10年之久,房山区周口店村委会出具证明,特许他购买了村里的住宅。2006年,他还获得了《上岗证》,而在2007年4月至煤矿关闭期间,煤矿为他在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缴纳了工伤保险。

  但当他找到周口店村委会时,村委会却拒绝出示加盖公章的任何证明。

  2013年底,在工友钱志华的提议下,赵怀德一行人前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上访,其信访办公室建议向省(市、区)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反映,随后他们到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建议向房山区政府反映。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下,他们向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邮寄了申请,要求对煤矿关闭时不安排职业病体检和诊治予以行政处罚,但收到的回复称,由于煤矿关闭,无法进行行政处罚。走投无路之下,赵怀德经由行政诉讼将房山区安监局告上法庭。2014年3月,官司赢了,法院判决安监局撤销回复,重新做出答复。

  但“最终也没给我们出(证明)。”范长花说。在那之后大半年,他们还去找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市卫计委,但都没有结果。

  2014年下半年,赵怀德不得不直接起诉龙山煤矿,由于煤矿并未应诉,经过法院质证和公示,最终在判决书中确认了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2014年底,凭借判决书,朝阳医院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但经过近三年奔波,赵怀德的病情已从一期发展到了三期,后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他被确认为“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级”。

  社保中心: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但并未支付

  拿到了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后,从去年三月开始,范长花就多次拿着老伴的工伤证和相关材料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社保中心却一直表示无法办理,理由是“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煤矿关了这些年,去哪儿找啊。”她很委屈,第三次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社保中心核定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两个月后,法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判决,责令社保中心进行处理。

  然而,社保中心只核定了赵怀德工伤保险待遇数额,依然没有要支付的意思。这样做并不违法,因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只规定了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与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的职责,并没有明确如何向个人支付。

  先行支付太超前?

  工人得了职业病,老板一走了之,这种情况并不鲜见。为此,五年前实行的《社会保险法》中,做出了“先行支付”的规定。具体条款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这部法律甚至保障了没有工伤保险的矿工的待遇,更何况曾缴纳过一段时间的工伤保险的赵怀德?

  在律师的指导下,范长花第四次起诉,要求社保中心“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先行支付的法定职责”,但这次却被驳回。法院下发的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称,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向被告提出过先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申请。

  这意味着,今年1月他们提交的是“支付申请”并不作数。还需重新提交“先行支付申请”。

  事情进行到这里,范长花坚韧的神经终于开始受不了了,她开始把整个事情定性为有关部门的刻意拖延。“没信心了,我真的没信心了。”她开始怀疑是否有别的内情。

  李程伟还没想好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身为律师,他首先想到了申请“先行支付”,但人力社保局的回避让他对房山区解决问题的态度也丧失了信心。

  “目前职业病劳动者申请先行支付起诉社保部门的案子,法院判赢的案例我还没看到过,北京市能不能开这个口子,很难说。”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他也是《社会保险法》最终确立先行支付制度的的重要推动人之一。

  今年初,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安监总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强调,尘肺病农民工应加强落实先行支付。然而,一位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还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太超前了,走不通。”

  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的标准、流程,成为很多地市拒绝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的理由。

  集中解决过两批,是因为中央领导有批示

  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白秀国介绍,在2010年到2013年三年间,房山区已经为1296名检查出尘肺病的矿工解决了工伤保险待遇,共支出1.57亿元人民币

  他不承认至今仍存在大量未获赔偿的矿工。“距离煤矿关闭至今已过去6年,并不能确定矿工是在房山的煤矿得的尘肺病。矿工流动性很大,没准后来是去内蒙古打工得的病呢,都是听说我们这里能赔偿才找上来的。”白秀国说。

  “人社局只是服务部门,真正的矛盾存在于矿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他建议这些职业病工人“依法索赔”。“身份认定走完之后,其实还没完,相应的补偿应该谁来补偿,就又要回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定由谁来出这笔钱。”

  实际上,两次尘肺矿工获得赔付的先例也历经曲折,黄乐平和他的同事们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这个案子)动用了我们团队全部的资源和力量。”黄乐平回忆,2010年6月,他接到了房山尘肺病矿工求助电话,之后他们向多个部门提交书面报告,通报了工人在申请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同时他们还对房山煤矿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妥善处理提出了解决方案。国家有关部委还就此到义联进行专题调研,探讨解决方案。

  他还发动相关媒体对此案进行报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看到报道后,对此案还做出了重要批示。截止2011年3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直接帮助212名房山职业病工人获得了超过2600万元的赔偿,并直接推动第一批总数超过400名的职业病工人获得赔偿超过5000万元。

  这次“集中解决”并没有经过诉讼程序,房山区人力社保局专门为此成立了尘肺办公室,专门解决遗留矿工尘肺问题。

  比外地做得好,就是好吗?

  2006年,煤矿关闭,2013年,贾玉和工友检查出尘肺病,之后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身份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最终确定为矽肺三期,致残等级二级,并顺利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8万余元,每个月3000多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地人更好解决。”范长花和贾玉一同办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她对后者能顺利拿到赔偿感到很不满,她认为,这是因为贾玉和其他几人是周口店本地人,而她和丈夫是外地人。“截至到2013年,统一解决的1000多人都是外地的。”记者在采访房山区人社局时,该局一位官员强调,本地矿工当时都安排了就地就业,由用人单位解决了职业病问题。

  今年5月初,范长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要求撤回房山区法院的裁定书,她坚持自己提交的“支付申请”是合理的,要求原审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记者联系了房山区法院,对方以“法官太忙”为由拒绝了采访。

  根据年初的核保结果,赵怀德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900元,按月支付伤残津贴2954.6元。而目前已知的房山尘肺病矿工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根据官方通报,2005年到2010年6月底,北京市政策性关闭小煤矿445家,涉及18万人。黄乐平保守估计,尘肺矿工起码有上万人。(6月4日中金网)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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