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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暴恐线索拟最高奖50万元

2018-11-24 03:06 点击:

  17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听证会公告,将于10月9日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举行听证。意欲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即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8时。昆明市公安局同时发布了“意见稿”。

  线索包括6类

  “意见稿”显示,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购买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杀伤性器具以及其它准备,组织、运送、引带涉恐人员偷越国(边)境或转移藏匿、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人员等相关情况;

  其他恐怖活动。

  奖励分为7种

  “意见稿”提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涉恐可疑人员信息及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其为侦破或防范暴力恐怖案件、抓捕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等发挥的作用和效果,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发放奖金。

  提供涉恐可疑人员活动行迹及相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500至1000元,其中首次提供的信息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同一信息多人举报的给予500元以下奖励;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无证住宿、驾车、租车、购买长途汽车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及出入网吧、洗浴场所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按人数实施奖励,每查证1人奖励1000元;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街面游荡、持他人证件住宿、租房及上网或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购买管制器具、违禁物品或携带可疑物品的,奖励5000元;

  一次举报多条(三条及以上)涉恐线索或果断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恐怖活动,奖励2万元-5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直接查获涉恐人员窝点并抓获涉恐人员的,奖励5万元-10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恐案件的,奖励20万元-30万元;

  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30万元-50万元,单起案件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9月17日—10月20日,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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