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线索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

2018-10-07 19:16 点击:

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当您发现有人往河道里排放污水却没人管;当您发现有人在破坏耕地、农田却没人查;当您发现有人在卖假药或者往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成分但却没有相关行政部门对此进行处罚……您是否无计可施,只能眼看着这一切发生?不!你还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

为了更好的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方便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近日,溧水区检察院经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同时挂牌。为了配合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的成立,溧水区检察院专门编印了公益诉讼宣传册,通过走访溧水区各乡镇街道、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教育等形式,将中心的受案范围、受理标准、工作流程等工作指南向群众及时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准确了解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的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

公益诉讼FAQ:
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有哪些职能?
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依法受理属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公益损害事项的举报。
具体包括:
通过接收来信、接待来访、接听举报热线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专门负责受理、管理公益诉讼举报线索;
对于群众举报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控告举报线索,由专门干警负责对举报线索进行登记和初查;
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和后续查处情况答复举报人,做好相关释法说理工作;
对于举报内容明确、经查证属实的线索,根据线索的价值、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举报人协助配合程度等因素,做好奖励举报人的工作。


哪些线索属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发现线索后应当如何举报呢?
对于侵害行为地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为溧水区的,可以到溧水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来信来访举报。也可以拨打12309举报热线,反映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

上一篇:举报一组织卖淫团伙 两举报人获五千元奖励金

下一篇:观众提供线索 家属继续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