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线索

铁岭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公告

2018-07-18 11:00 点击: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法

人民群众向市、县(市)区两级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的,给予奖励。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

二、奖励标准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1.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属恶势力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万;

3.属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5.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三、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

四、本公告由铁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铁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举报平台:

铁岭市扫黑除恶举报邮箱

tielingshjb123@163.com

举报信件地址:

铁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铁岭市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24—72683929;市纪委监委024—74844081;市委组织部024—74844590;市公安局024—72653210,110

上一篇:悬赏!你知道这3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吗?

下一篇:市中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