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根据有关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创建服务品牌,计划在各地设立联络机构。1.联络处执行研究院在各地计划开展的工作,作为研究院的特设联络机构,管理当地的工作、人员等。2.联络处运营资金自筹自支,研究院不与补助,所有资金、盈利均是联络处创收所得,自行分配。3.联络处设立后,研究院给予政策及项目大力支持,保证联络处的良好运营,联络处设立后原则不在撤销。4.联络处可根据研究院的授权,在当地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培训、实验基地设立、学术等工作,各项工作有丰厚的回报。特别是在各高校设立研究所、研究中心、发展中心、课题组等大有作为。5.该工作要求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交际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6.投递简历请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切勿随意投递简历!该工作如正常运营,通过试用合作期,研究院可与市地主要负责人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并提供一定的办公费用、签订长期用工合同,缴纳社会统筹保险,享受研究院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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