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些重要精神,对新时期代表如何联系群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代表联系群众的科学筹划工作,在搭建平台、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提供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推进这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促进了代表履职质量的提高。
一、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现状分析
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有谋划部署、有检查指导、有相应保障,推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深入开展。代表们主动加强与群众联系,积极反映群众意见,联系效果明显,体现在:一是联系内容日益拓展。注重联系的规范性,始终将地方党委的重要决策、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作为联系的固定内容。注重联系的时代性,除每年固定联系内容外,还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出台、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对联系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新精神、新要求及时进入联系内容。注重联系的连续性,对于多次联系仍然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坚持持续跟进,紧抓不放,力求抓住问题本质。二是联系制度不断健全。分别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办法等、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暂行办法、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职责、代表履职信息统计和管理办法、五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等,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各级代表相互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以及代表小组与关联主体之间的联系事宜,形成了互相支撑、彼此配套的制度体系,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联系方式趋向多元。针对越来越多的乡镇改制为街道容易导致代表工作在基层断层的实际,部分街道设立了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联络室,完成了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为代表联系基层群众创造必要条件。针对传统联系手段难以适应群众诉求的问题,很多代表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多媒体不断创新联系的手段,促使联系活动提质增效。针对代表联系效果不易量化和监督的问题,有的地区通过推行代表联系群众登记、代表接受群众评议、代表公开联系方式、代表履职登记等形式,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刚性支撑。四是联系效果更加明显。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有意见和诉求,随时可以找到代表,及时反映情况,对代表履职等诸多方面均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促使代表回应社会关切更加有力有效,使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质量明显提升,一大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中,各级代表联络部门通过发挥牵头组织、引导服务、整合梳理、协调保障等多种功能,职能作用得到不断拓展,工作绩效得以综合体现。
二、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调研分析表明,绝大部分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对发挥代表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少数代表在联系的频度、广度、深度和效果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被动式联系。有的还是以集体式、周期性的活动为主,联系的时间、对象、内容、手段等经常被固化,联系活动缺乏针对性、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局限性联系。联系对象固定在一个小圈子,如本单位或本村的群众,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联系,不能最大限度听取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三是滞后式联系。有的还是停留在访谈、座谈、听取会议报告、慰问等传统形式上,对信息时代条件下的联系方式重视不够,运用不足。四是单向度联系。有的习惯于“代表问、群众答”的联系模式,无意中将群众置于从属位置,难以准确把握群众的真实诉求,缺乏双向度的互动过程。
分析感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效果不好的原因很复杂,具体体现在:
(一)法律不够清晰是症结所在。《代表法》虽然提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但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途径规定得还不够具体。比如,各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存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能划分不统一,尤其对其性质、职能、工作方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联系活动容易被纳入工作作风范畴,缺乏法理上的刚性规定。
(二)认识存在偏差是主要根源。有的群众认为现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不能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与代表联系再多、再好也没有多大实际价值,缺乏联系代表的主动性;有的直接选举代表认为自己本身就是群众,而有的间接选举代表认为兼顾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已经不易,很难有大块时间专门从事联系活动;有的代表工作部门同志认为代表履职活动已涉及大量联系群众内容,没必要将联系活动单列出来代推进。
(三)组织保障跟进不力是重要原因。一是有的虽然出台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规定,但未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跟进落实,代表开展活动还缺少场所。二是有的满足于传统的联系手段,在新媒体的有效运用、信息平台的深度开发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代表官网活跃度还不够高。三是有的对代表联系活动宣传引导力度不大,致使联系活动缺乏舆论基础和民意基础。
三、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由于《代表法》尚未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代表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当前,在修法时机尚不成熟、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情况下,亟需各级代表工作部门在遵循大的原则范围内,进一步把握特点规律,加强探索实践,紧紧抓住联系活动中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逐步推进这项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创新。
(一)解决好“为什么要联系”的问题。这个问题搞得越明白, 联系群众的的主动性责任感就越强,效果就越好。一是明确联系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常重要。只有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汲取群众蕴含的实践智慧和丰富营养,了解群众所盼所想,从而引导社会矛盾纠纷以平和理性法治途径进行化解,人民群众诉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有行权模式加以解决,代表履职才有突破口和切入点。二是要明确联系不是自然行为,而是职务行为。《代表法》规定代表必须联系群众,这说明联系是职务行为,而非自然行为,这就决定了联系不是“要不要”的选择题,而是“好不好”的必答题。三是明确联系不是漫无边际,而是有所揽要。联系群众是代表履职的逻辑起点,不能就事论事看走访了多少次,联系了多少人,而是要看联系中发现了什么问题,取得什么实际效果。
(二)解决好“怎么联系”的问题。2014年初,张德江委员长通过深入调研,对基层设立代表联络机构给予了肯定,他认为“只要是群众知道在固定的地点、时间,以适当方式能找到代表,能通过代表反映诉求就可以”。这为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指出了努力方向。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代表工作部门、代表自身和群众三个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作为代表工作部门,在抓紧推动建立代表联络站、活动室、联络点等“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解决好软硬失衡、建管用脱节等问题。一是深度开发资源,确保发挥效益最大化。要发挥已经建好的固定场所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能闲置浪费资源。要在室内醒目位置公示代表的职务、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有事找得到代表。要提倡公开站点全年联系群众活动的计划和内容,鼓励群众采用面对面交谈方式与代表交流。二是改进方式方法,确保联系活动有张力。比如,利用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网络视频、微信Q群等更加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从更大范围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延伸代表工作触角,突破时空限制,让群众有意见、有诉求,可以随时找得到身边的代表,扩大参与面,增大受益面。再如,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代表联系小组、以行业专业为基础的代表专业小组、本级人大直属代表小组,还可以本区划的全国、省、市几级代表联合活动,便于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避免固定联系模式产生的枯燥感。三是加强配套保障,确保联系有支撑。要加强代表培训,将政策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等应用性培训作为重点持续抓好,特别是要将“为什么要联系群众、怎样联系群众”作为重点内容贯穿于培训全过程,使代表掌握联系选民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注意环节等内容,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能力支撑。要有计划地宣传代表联系群众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对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要组织深度报道,特别是充分利用人大网站、人大信息平台及各种新媒体资源,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舆论支撑。要定期研究解决代表搜集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给予适当解决,切实保护代表联系群众的激情,并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效果作为评选“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小组”的重要依据,对联系不够重视、效果不好的,要提出整改意见,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激励支撑。另一方面,作为代表,一是把握好联系时机。代表要提前拟定好联系群众的计划,并向所在单位报告,必要时可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便于所在单位为其联系工作安排时间,尽量方便群众。二是把握好联系内容。不仅捕捉重点难点热点,也要捕捉冷点和盲点,特别是关注一些滞留于下层、散佚于民间的真知灼见和鲜活情况,一些党政部门暂时没有想到或暂时未顾及到的问题,做好拾遗补阙的工作。三是把握好联系对象。尽量先从自己熟悉的对象和熟悉的领域入手,使得联系更加自然和便捷,尔后采取“滚雪团”方法,渐进地扩大联系范围乃至推进跨地域、跨行业联系,最大限度地收集社情民意。再一方面,作为群众,一是明确当前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很多,要将“不会找代表”与“找不到代表”区别开来。当前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和载体逐步完善,要形成有问题主动找代表的社会氛围。二是明确代表联系群众不是接访,要将信访与联系区别开来,不宜在联系中提出超越代表履职范围的要求。三是明确当前代表还有很多专职工作要做,要将全程关注与全时服务区别开来,平时注意收集好、梳理好、整合好各类诉求,力求每次联系都能及时、精准和全面地反映问题。
(三)解决好“联系后怎么办”的问题。始终将提高履职质效作为联系活动的起点和归宿,使联系过程成为创新履职理念、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果的过程。一是要将联系成果转化为思维方式。代表联系群众首先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的转化是一个自然内化的过程,通过感性认知上升为理性认知这个思维活动,逐步实现对联系群众的规律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把握,从而使自己的思维和立场与群众更接近、更相通。二是要将联系方式转化为工作作风。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当场释疑或协调的,可以当场解决;需要“一府两院”办理的,可形成建议或议案交相关单位处理或约请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清楚;对不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事情也应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转告,帮助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以真诚态度彰显务实作风。三是要将联系方式转化为建议成果。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办好代表建议,对久办不决的建议要认真研判分析,找准症结所在,推进问题解决;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要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代表和群众从办理成果中增强联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作者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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