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始,我带着 IP 的思路,接着摸索了半年中美新兴媒体平台的一些新兴操作方式,看遍了 Youtube 还有秒拍美拍的红人内容,并和各平台合作制作了一批校园类短视频和直播系列,越来越觉得罗振宇说“魅力人格体”是对的。广告和内容的界限也在新兴内容中不断相融,“未来一切内容皆广告,一切广告皆内容”也在我眼前发生了。
集体狂欢式的媒体消费和以人为载体的人格传播
从观众消费 IP 的角度来看,看似庞杂的信息爆炸渠道中,观众行为的两条主脉络,一条是集体狂欢式的媒体消费,一条是以人为载体的人格传播。第一种媒体狂欢,说的是春晚、奥运会、超级碗、漫威电影等超级媒介盛事,第二种就是个人 IP,就是以人格为载体的媒介传播。
在卖知识这件事情上,李笑来做的估计比国内很多知识网红都早。很多知识大 V 都在教企业商业模式,而他很早就定义了一套个人商业模式升级方法论。比如,一定要学好英语和计算机,保持个人信息的开放和流通,不断升级并遇到人生的惊喜等,大受读者爱戴的干货和鸡汤。他一直主张的个人商业模式是,一定要找到一种方法,把自己的同一份知识高效率卖出很多次。
于是我开始萌生一个想法,此前关于 IP 商业化操作的方法论,如果不断复制在值得打造的知识 IP 身上,是不是能创造出巨大的商业价值?
比如再看吴晓波学长,就是我看来综合实力最强的知识网红,也是我们很多同学的偶像。吴晓波将商业模式和媒介规律在自己身上运作的非常充分,也个人 IP 化操作的典范。
知识服务,本质上一种知识 IP 商业化操作。要总结现有知识网红的共同点,就是他们背后都是高度可挖掘的知识积累,以及专业的媒体运营操作能力,当知识付费进入下半场,专业化的 IP 运作和媒体运营能力就更为重要。有时候非常感慨,像知乎的 CEO 周源说的,每当时代转轨,世界都需要媒体和媒体人。你经常会在这些潮流的尖端,发现央视、传统纸媒和记者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