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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陇南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共计72条

2018-10-21 07:23 点击:

近期,陇南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7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陇南市委书记、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村上让我们修厕所,一户3000元,开始写申请报上去,结果厕所修建好了,村上说没指标,去年街道村修厕所的每户都领了,为什么中营村就没有了 还请领导过问一下,是怎么回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康县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今年初,两河镇结合非贫困村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对中营村圈厕改造等项目进行了摸底上报,目前项目正在审批当中,待项目批复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落实圈厕改造补助资金。另外,2017年两河镇街道村实施了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批复圈厕改造30户,农户已完成修建任务并领取了补助。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网民留言】

西和县一马路,二马路,s209段及所有各路段都有收费现象,请问这符合法律吗,天水市各路段都取消了收费,难道法律涉及的范围不一样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西和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陇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陇发改价〔2017〕331号)等有关法律规定,西和县结合县城规划建设实际,制定了《西和县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7月5日起对城区规划区划定的948个临时停车位车辆停放进行管理、服务和收费。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网民留言】

我是武都区教场东路的居民,我家就住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长期以来酒店屋顶设有强光霓虹灯,最近又在建筑外墙上安装了很多灯带,对我们附近的居民造成许多生活上的不便。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武都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武都区综合执法局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酒店限期整改,通过调暗楼顶广告牌灯光、加大电位器电阻以降低酒店楼体灯带亮度等方法防范灯光污染。同时,采取缩短灯带使用时间,由每天晚8:00时开灯,凌晨4:00时关闭,调整为凌晨24:00时关闭,有效减轻了灯光亮度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网民留言】

我是甘办肃省陇南市礼县祁山镇早阳村村民。要想富先修路,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我们大面积种植苹果树,现已长大结果。只有两条旧土路坑坑洼洼非常难走,(早阳一代山公路,早阳一刘董公路)下雨天无法行走,给我们种植业导致成交通运输困难。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礼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礼县祁山镇早阳村辖4个村民小组191户805人,为非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省市要求,礼县交通部门已将该村道路列入自然村道路修建项目,目前已完成了测设工作,待省市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将逐步实施村组道路修建项目,以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陇南市礼县江口乡店门村,我村有一条主路长年积水,行走不方便,不下雨,路就勉强能走,一下雨出门就得趟水,学生上学都是绕道走的,现在出行都成了问题,请求上级领导明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礼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江口至店门公路属2012年农村公路通畅项目。受地形地势影响,该段部分道路在强降雨时出现积水现象。对此,镇村两级多次清理路面、排引积水。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解决道路积水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网民留言】

蓝天广场有民众长期跳广场舞,超大噪音扰民,给110打电话不管,城管也不管,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市长的重视,如果还没人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武都区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由于群众在广场舞活动中使用大功率功放和音响器材播放音乐,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7月17日,武都区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会同文广新局约谈了蓝天广场舞队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武都区全民健身晨晚练点(辅导站点)管理制度》,并要求广场舞活动人员自觉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有节制地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合理安排好活动时间,晚21点至凌晨6点不得使用高频率音响器材从事歌舞锻炼等娱乐活动,活动期间应管控好音响设备的音量和朝向,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下一步,执法中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时在城区各健身场所开展日常巡查,同时注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开展体育锻炼,自觉遵守公序良俗,防止活动噪音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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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陇南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共计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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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高宇、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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