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我在高龙火神凹开了一家快捷酒店(翼轸快捷酒店)。 2016年元月20日晚7点半左右,高龙镇辛村闫X星、高崖村张X等6人酒后无事生非,闯进我家里大打出手,打伤我数名家人,派出所赶到现场后,又口出狂言说派出所算蛋了,并当着派出所人员的面再次疯狂的殴打我和我哥,根本不把派出所放在眼里,同时张X的父亲张X法也赶到现场,听说儿子在这里打架,不分青红皂白对我哥再一次疯狂殴打,派出所人员拉也拉不住,凶得很,那势头就好像他们是高龙镇黑社会老大,谁都没法他(张X法当晚也喝了酒),张X法到场后这伙人更是疯狂,五六个人一边殴打我们一边扬言今晚要花100万弄死我们一家,以后见一次打一次,还让我们快捷酒店关门干不成。我的店刚贷款投资了几百万,经这伙人一闹人心惶惶,住店的人当晚都吓得不得了,说你们店我是不敢住了,对我店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后来经司法部门了解到闫X星、张X、张X法等人的行为是属于极端恶劣的,对我和家人造成轻微伤,而且是当着派出所面打的,他们的这一行为足以构上刑法293条规定,属于寻衅滋事罪。 事情拖到2016年4月5日终于有了结果,高龙镇派出所只对闫X星一人做出拘留十日决定,其他人只字未提,而闫X星送达拘留所后,当时就出来了,一天也没拘留,现在这伙人更是嚣张。 在此我恳请各级领导对违法犯罪的恶人一定要严办,不要让好人、让普通百姓对政府、对执法部门失去信心,该法办的一定要严处,让好人有一个安定的生存空间。 现在这伙人又放出话,说随我们咋告都行,人家就是没事。 派出所的人说这结果是局领导和法制部门的决定,领导说了这就不是啥大事。我想问问,人被打死才算大事吗?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和气生财不想惹事,但这事闹的我全家不安宁,生意没法做,我就想看下领导们到底能为民做主吗?难道非要把我打死才能引起领导重视吗? 目前,这一伙人仍然逍遥法外,我希望领导们能重视这起简单的事件,还我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偃师市政府核实,2016年1月22日,仝某平(辛村人)、仝某伟(辛村人)在高龙镇207国道东,被闫某星(辛村人)、张某(高崖村人,未到案)酒后借口仝某平驾驶的汽车灯照射其眼睛为由殴打,经鉴定仝某平和仝某伟属轻微伤。 4月5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闫某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日;4月6日,体检后的闫某星因患有不适合羁押疾病,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对其予以释放。4月24日,民警再次带领闫某星到偃师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常规检查,并将体检结果与行政拘留所进行沟通,行政拘留所告知闫某星仍不符合入所条件。下一步,待闫某星体检合格后,偃师市公安局将对其继续执行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到案后依法处理。同时,将积极与信访人仝某平沟通,确保其思想稳定。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4年9月在洛阳市孟津县马屯镇购买诚若房地产的牡丹公馆商品房,当时说是15年4月份交房,直到现在房子都没有交付给业主,中间在15年9月份说交房给业主,可是交房的条件都没有达到,更没有相关政府的验收报告,承诺的双气入户也没有,而且推迟交房的违约金也不给业主退,多次给开发商交涉,但开发商一直在推脱,老百姓买个房不容易,买房的钱可是一点一滴的省吃俭用给节俭下来的,也是父母脸朝黄土背朝天用血和汗水挣来的钱,真是来之不易,在此希望领导能够帮助老百姓解决真真正正的实际困难。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孟津县政府核实,牡丹公馆由诚若地产公司开发,受经济形势影响,房地产市场呈下滑趋势,诚若地产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其不能按时交房。关于双气问题:暖气,是前期和热力单位协调过,暖气主管道暂时不能到达并使用,按照合同上签定的以市政规划为准;燃气,按照县燃气公司的流程和费用办理,根据规定初装费缴纳达到一定的比例,启动入户安装。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网友可同诚若地产公司协商,签订延期交房协议并按合同约定补偿网友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走法律途径解决。
谢书记:我们260多户在洛阳市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万创世界城买了房,交了首付款,并且贷了按揭款,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洛阳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了我们购房户的钱就停工了,至今没有任何开工迹象,近几天售房部大门紧锁,电话也打不通,找不到任何一个负责的。我们业主曾多次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向新安县反映问题,新安县开始回复说3月初开工,后来又说3月中旬开工,接下来又回复说3月底4月初开工,最后一次又回复说,施工方已进场,正筹备物资,最迟4月15前开工。但是时至今日,不但没有任何开工迹象,连人都不见了。洛阳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不是携款潜逃了?4月5日左右询问万创世界城售楼部置业顾问,她说万创集团把洛新区的房款拿到郑州买地了,现在没钱开工。业主打电话问施工方,施工方说万创公司欠他们一千多万工程款没给,工人工资都没发,现在无法开工。对此情景,我们业主求告无门,现在只好投书谢书记您,望你百忙之中予以过问,责成万创公司早日开工,按时保质保量交房。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新安县政府核实,2015年底至今,全国各地房地产销售数据都呈现下滑趋势,在此形势下,万创地产位于新安县的三个项目销售难度增大,资金紧缺,导致工程款支付有所滞后,过完年以来工程处于停滞状态。为了尽快进行复工,集团领导多次约谈施工方,但施工方提出条件较为苛刻,企业现阶段无法承受,因此复工问题迟迟无法推进。由此问题引起了客户的担心,项目公司对于客户的疑问及担心耐心的予以解释,大部分客户都表示理解,但仍有少量客户不理解,情绪较为激动。面对谈判进度无法推进的情况,高层领导及集团董事长高度重视,最近一段时间经过多次艰苦谈判,初见成效,施工方基本同意于5月15日前后开工。为了确保客户能及时了解目前动态,减少客户恐慌心理,豫西大区总裁于2016年4月25日亲自与业主代表等一行45组客户于新安县上宅售楼部进行了面对面的洽谈与通报。经过会谈,业主普遍接受动工时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领导也高度重视及关注此事进展,一再强调将会持续督促及跟进开工时间。洛新世界城项目交房日期在今年9月底和12月底两个时间节点,集团高层将调动各方面资源、人力等,全力推进5月15日复工进度,以减少客户的担心和忧虑。如万一出现逾期交房情况,项目公司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对客户予以赔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伊滨区佃庄镇相公庄的独生子女户,今天想向您们反映我们村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经过无数次奔波,终于有了结果配方案是按十分之一的比例执行国家政策,也就是说一百元分给你十元,五元,甚至不到五元,我们不知相公庄村是以什么标准来执行国家独生子女政策。上级无数次提出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政策,言行不依让人心寒。盼回访!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伊滨区政府核实, 针对独生子女待遇问题,相公庄村严格按照佃庄镇人民政府【2015】8号会议纪要,根据《河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在分配集体经济征地补偿款时多分一份额。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具体各生产组由群众代表讨论通过确定各组分配方案(独生子女待遇分配方案)。
我家住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东石桥村,在外打工十余年。近年来由于父亲年迈身体不好,刚好跟上国家好的政策,鼓励外出青年回乡创业。我辞去国有企业工作,想回家创业?村里的企业倒闭十余年。我想租两间房,可万万没想到困难重重!找村干部多次,都以村委会不同意为由打发我。最令人气愤的是,村书记说的一句话,不同意我租用,并开出证明让我去告!为什么新闻天天播,各级政府支持外出青年回乡创业,可到下面就那么难执行?我有村书记开的证明?求书记帮帮忙,现在在家待业!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伊滨区政府核实,诉求人系佃庄镇东石桥村第八组村民白某某,男,31岁,汉族。2016年4月初曾到东石桥村委会反映,想租用该村拖配厂办公楼下两间办公室(对外开门)做门面房来卖菜。村委会依据“2010年企业承租方案”有关规定给予拒绝。原因:一是承租方案中明确规定,对拖配厂的出租是整体出租,不分割承包;二是承租方案中规定不允许对外开门(出于安全考虑)。诉求人只租用两间办公室且要求对外开门做门面房,不符合承租方案要求。考虑到诉求人的实际情况,为鼓励外出青年回乡创业,该村承诺其可以在拖配厂大门下搭建临时设施卖菜,免费使用,但诉求人对此不满。
我是洛阳市孟津县中央花园一名业主,小园管理混乱,物业费太高不合理,小区是在建小区,各项服务设施不建全,一边住人一边建筑,十分混乱,孟津物价局却按成品社区核定收费标准,每平方每月0·87元,我们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请物价部门深入小区,按实际情况核定收费,还群众明白。谢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孟津县政府核实,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洛政【2015】74号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该项收费(价格)属于放开的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上一页下一页
上一篇:《地方领导留言板》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
下一篇:男友微博现暧昧留言女子醋意大发 原来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