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服务,快捷联航,欢迎选择中国联合航空(简称“我们”)。自2019年7月31日零时起执行新版客规。以下提示请认真阅读,更多详情可登录官网、m.flycua.com或致电400-102-6666进行咨询。
一、机票产品购买方式
以下产品和相关有偿服务的优惠价仅限我们的官方网站、m.flycua.com、手机APP客户端、微信购买。
类别 欢乐抢 大众游 舒心飞二、客票变更及退票
1、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中国联合航空及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1.1非自愿变更:
航班取消、延误90分钟(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90分(含)以上的)、航班起飞提前、航程改变、航班进入公司预警状态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中国联合航空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1.1中国联合航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本公司后续航班或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1.1.2因中国联合航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1.1.3全航程必须为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含)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取消或延误等,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旅客要求变更的,后续航班按照非自愿变更办理。
1.1.4如旅客要求变更承运人,在客票适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中国联合航空同意后,可为旅客办理签转手续,但签转仅限于与中国联合航空有结算协议的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班,按照不正常航班签转协议办理。
1.2自愿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中国联合航空及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中国联合航空运输规定,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和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按照《中国联合航空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规定办理:
1.2.1若旅客要求升高舱位等级,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同时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
1.2.2若旅客要求降低舱位等级,则先按自愿退票办理,后重新购票。
1.2.3若同舱、升舱变更但价格降低时,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价格差额不退。
1.2.4中国联合航空中转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含)分钟,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分钟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后,旅客要求变更的,按自愿变更办理。
1.2.5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
1.3非自愿变更后的客票再次变更:
航班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提出非自愿变更并确认航班,或中国联合航空已经将旅客保护至其他航班(包括其他公司承运的航班)并得到旅客确认,旅客又提出变更的,按自愿变更办理,并以提出自愿变更的时间和最后一次非自愿变更后的航班时间为准计算变更手续费。
1.4变更手续费一律四舍五入至个位。
2、退票
由于中国联合航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或旅客要求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 对旅客未能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客票,中国联合航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票。
2.1非自愿退票:
航班取消、延误90分钟(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90分钟(含)以上的)、航班起飞提前、航程改变、航班进入公司预警状态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
2.1.1客票全部未使用,退还全部票款及税费,免收退票手续费。
2.1.2客票已部分使用,除特殊规定外,应从全部票款中扣除已使用航段的适用票价,将其余额与未使用航段的票价比较,取其高者退还旅客,但不得超过原票价总额。未使用的税费退还旅客,免收退票手续费。
2.1.3 由于承运人原因,航班在经停地、备降地取消或延误 90 分钟(含)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 90 分钟(含)以上的),旅客提出退票或弃程,按以下规定办理:
2.1.3.1 按照客票对应的舱位,从全部票款中扣除始发站至降落站的适用票价,将其余额与降落站至到达站的票款比较,取其高者退还旅客,但不得超过原票价总额。
2.1.3.2 无航班参考的按照当地普通铁路相同线路硬卧中铺标准。
2.1.3.3 税费不予退还。
2.1.4由于天气原因、政府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非承运人原因,航班在经停地或备降地取消当日飞行,按本款2.1.3.1、2.1.3.2和2.1.3.3办理;若当日飞行未被取消,旅客提出终断旅行,按自愿弃乘办理,剩余票款不予退还。
2.1.5全航程必须为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含)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取消或延误等,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旅客提出退票的,按照非自愿退票办理。
2.2自愿退票:
旅客因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而要求退票,按照《中国联合航空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规定办理自愿退票手续:
2.2.1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退票手续费后,退还剩余票款及税费。
2.2.2客票已部分使用,除特殊规定外,扣除已使用航段的适用票价、相关税费及未使用航段退票手续费后,将余额退还旅客。
2.2.3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行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税费不退。
2.2.4中国联合航空中转联程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分钟(含),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分钟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后,旅客要求退票的,按自愿退票办理。
2.3自愿变更后的非自愿退票:
按非自愿退票办理,最后一次自愿变更手续费予以退还。
2.4自愿变更后的自愿退票:
2.4.1同等舱位变更后,旅客要求退票,变更手续费不予退还,以提出退票的时间和变更后的航班计飞时间计算退票手续费。
2.4.2升舱后,旅客要求退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2.4.2.1变更手续费不予退还。
2.4.2.2升舱部分,以提出退票时间和新客票的计飞时间对比,按升舱后的舱位退票费率计算退票手续费;
2.4.2.3升舱前客票部分,以原客票换开时间和原客票计飞时间对比,按变更前舱位退票费率计算退票手续费。
2.5非自愿变更后的自愿退票:
航班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提出非自愿变更并确认航班,或中国联合航空已经将旅客保护至其他航班(包括其他公司承运的航班)并得到旅客确认,旅客又提出退票的,按自愿退票办理,以提出自愿退票的时间和最后一次非自愿变更后的航班时间为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2.6使用红包后的退票:
若旅客购票时使用红包,非自愿退票时退还红包;自愿退票时红包不予退还,退票手续费按照购票时公布运价计算。
2.7退票手续费一律四舍五入至个位。
2.8退票渠道:
旅客要求退票,须在原购买地办理退票手续。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方可办理退票。未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除外。
2.9 正常提退的退票款于提退成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错购处理办法
请拨打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电话处理:400-102-6666
三、旅客姓名、性别或证件号码错误修改须知
1、旅客姓名、性别或证件号码正确输入规则
1.1系统中输入的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有效期、性别(限国际客票)等相关旅客信息必须与旅客乘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
1.2.旅客使用有效乘机证件预定国内客票,如遇中航信系统中无法识别的旅客姓名为生僻字,允许姓名输入为汉字加拼音组合形式或允许姓名全称为全拼音形式。
1.3.如遇超长姓名的国内或国际旅客购票,无法满足系统输入字符限制要求的,原则上需输入旅客姓的全部字符,但名及中间名可缩写。如果旅客姓的全部字符也超长的,可通过拨打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服务热线 400-102-6666 或至中国联合航空直属售票处办理。
2、旅客姓名、性别或证件号码错误输入类型
2.1.中文姓名输入错误为音同字不同差错的、音似字的、形似字的,允许一次性修改至多三个汉字。
2.2.中文姓名使用拼音预订时有个别字母差错或者英文姓名个别字母输入差错,且错误字母在三位(含)以内的,包括少输、多输、 错输。
2.3.旅客使用正确姓名预定国内(或国际)客票,在不更换有效乘机证件的情况下,证件号码输入差错的,且错误号码在三位(含)以内,包括少输、多输、错输。
2.4.旅客使用正确姓名预定国内(或国际)客票,在有效乘机证件姓名与客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需将现有有效乘机证件号码更换为其他有效乘机证件号码的(如旧护照号码更换为新护照号码)。
2.5.旅客使用有效乘机证件预定国际客票,性别输入错误的。
3、旅客姓名、性别或证件号码错误输入类型修改原则
3.1符合本项第2条中所列明的错误类型,允许免费修改一次。如需二次修改,则需按自愿退票办理。
3.2不符合本项第2条中所列明的错误类型,均不允许免费修改,均按自愿退票办理。
3.3婴儿和儿童客票,不允许更改出生日期,如需更改,按自愿退票办理。
3.4姓名与证件号码同时输入错误,按自愿退票办理。
4、旅客姓名、性别或证件号码错误修改受理方式
旅客或销售单位可通过拨打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服务热线 400-102-6666 或至中国联合航空直属售票处办理。
四、乘机须知
我们开始办理航班乘机手续的时间不迟于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90分钟,请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机场办理值机、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安检等乘机手续。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为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40分钟。各机场另有规定的,按机场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为了保证您的飞行安全,请您在客舱内系好安全带,听从机上工作人员安排。
为满足特殊服务需求,保证飞行安全以及人身安全,我们将对下列旅客保留拒绝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权利:
1、特殊服务需求旅客,在购票客票时应提供相应证明并办理特殊旅客运输手续,经我们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方可运输。如未能提供,我们有权拒绝运输,这些旅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旅客
2)无成人陪伴儿童
3)老年旅客
4)孕妇
5)婴儿
6)盲人旅客
7)聋哑旅客
8)酒醉旅客
9)犯人及犯罪嫌疑人
10)机要交通人员
11)外交信使
12)额外占座旅客
13)自理行李占座旅客
14)保密旅客
15)担架旅客
16)病残旅客
17)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旅客
2、影响飞行或人身安全的旅客:有下列行为的旅客,我们保留拒绝运输的权利
2.1根据《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的规定而被拒绝运输的旅客
2.2采取霸机、占机、冲击柜台等影响安全或妨害营运秩序行为的旅客
2.3不服从空中机组人员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或客舱秩序紊乱的旅客
2.4处于发病状态的精神病患者,可能对其他旅客或自身造成危害,或危及航空安全。
五、特殊旅客
1、担架旅客
每位担架旅客需购买18张机票,每张票价按照该航线普通票价的90%计算。需提前72小时向中国联合航空提出申请。
2、孕妇
2.1如果您怀孕不足32周,且身体健康、胎儿稳定,不属于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我们欢迎您乘坐中国联合航空航班,但您需要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
2.2如果您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足36周,请您于乘机前72小时内,前往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需要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并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以便我们能了解您在乘机过程中的身体状况。
2.3为了您和胎儿的安全,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形的,航空旅行不适合您,建议您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2.3.1乘机时怀孕36周(含)以上
2.3.2乘机时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2.3.3有早产症状
2.3.4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
2.3.5产后不足7天
2.4孕期乘机医疗证明
如果您需要开具《诊断证明书》,请注意,该证明书需在乘机前72小时内由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旅客的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及日期、适宜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
3、婴儿
3.1未满2周岁按婴儿承运,必须由年满18周岁以上成人旅客陪伴。
3.2不接受出生14天内的婴儿,出生超过14天的早产婴儿必须出示《病情诊断证明书》。
3.3除特别安排外,每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携带一名婴儿,婴儿购票舱位必须与成人舱位一致。
4、无人陪伴儿童
4.1我们为5周岁至未满12周岁独自旅行的儿童提供无人陪伴服务。
4.2无成人陪伴儿童购买客票,票价按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3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办理乘机手续。
4.4无成人陪伴儿童到达目的地后,其迎候接机人未按时或耽误接机,由此产生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5、轮椅旅客
如需轮椅服务,请提前24小时向中国联合航空提出申请。
6、儿童、婴儿票
6.1儿童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50%,提供座位;
6.2婴儿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10%,不提供座位。
6.3每名成人旅客只能携带一名婴儿,每名成人旅客可携带的儿童和婴儿总数不得超过两名。
6.4儿童允许购买成人折扣客票。
7、特殊旅客购票及退票规则
7.1 优惠票价:
7.1.1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依据民航局相关管理规定和通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对应的 W 舱、Y 舱的 50%购买军警残适用客票。如军警残旅客自愿放弃上述军警残客票运价折扣,而购买其他舱位及票价客票的,须按照对应舱位的成人票价使用条件执行。
7.1.2 儿童旅客分别按照与同一航班的 W舱、Y舱的 50%购买儿童票,享受民航建设基金和燃油附加费优惠政策,中国联合航空提供座位。如旅客自愿放弃上述儿童客票运价折扣,而购买其他舱位及票价客票的,须按照对应舱位的成人票价使用条件执行。
7.1.3 婴儿旅客分别按照同一航班成人对应的 W 舱、Y 舱的 10%购买婴儿票,享受民航建设基金和燃油附加费优惠政策,中国联合航空不提供座位。
7.2 变更退票手续费:
7.2.1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要求退票,免收变更、退票费。如军警残旅客自愿放弃上述军警残客票运价折扣,而购买其他舱位及票价客票的,须按照对应舱位的成人票价使用条件执行。
7.2.2 按“舒心飞”产品对应舱位购买儿童票(即 W 舱 50%票价),根据 W 舱对应计费标准办理变更、退票手续;按“大众游”产品对应舱位购买儿童票(即全票价 50%),根据 Y 舱对应计费标准办理变更、退票手续。如旅客自愿放弃上述儿童客票运价折扣,而购买其他舱位及票价客票的,须按照对应舱位的成人票价退改规定执行。
7.2.3 持婴儿票的旅客要求变更、退票,均免收手续费。
7.3因病变更、退票:
7.3.1 旅客因病要求改期或退票,在客票适用范围内,需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出,并向中国联合航空提供由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填开的医疗诊断证明书、交费单据、乘机人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方可免费办理因病改期或退票手续。医疗诊断证明书、交费单据等相关材料的填开日期应不早于客票填开日期,且不晚于原定旅行日期。
7.3.2 旅客因病要求客票改期,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免收变更费一次(舱位价差照常收取,少补多不退),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客票需求时,按照自愿变更处理。
7.3.3 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改期或退票,应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出现多位陪同人员,其中一位陪同人员免收变更费或退票费,其他陪伴人员按自愿变更或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7.3.4 因病退票提退时间必须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交客票退票,全部申请病退材料必须在提退后三日(含提退当日)内且不超过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供,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全,将按自愿退票审核;因病改期必须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交所有申请资料。
7.3.5 所有因病退票、改期资料及证明需要申请旅客分别手持拍照,照片中的头像、字迹必须完整清晰可辨别,无法辨别内容的视为无效。
六、有偿服务
1.行李须知
1.1 国内航线免费行李政策
机票免费行李政策免费手提行李示意:
1.2 产品介绍
1.2.1.升级手提行李产品价格
航线性质 币种 重量 价格1.2.2.机场柜台付费托运行李价格
航线性质 币种 航距提示: 尊敬的旅客,为了方便您的出行,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提前购买托运行李额,比值机柜台办理优惠更多!
1.3 付费行李购买须知
付费行李 行李规定 购买渠道 购买限制1.4 付费行李退改规则
1.4.1. 付费托运行李只接受全部退票或变更,不允许部分退票或变更;付费手提行李在客票未使用时可申请退款;客票已使用,不能申请退款。
1.4.2.如客票已使用,预付费托运行李额全部未使用,在航班实际到达后七日内,可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1.4.3.如客票已提交退票,通过直销平台随客票一同订购的付费行李,随客票一同提交,无需单独申请退款;单独购买的旅客,需提交退票后,在原订单中提交退款申请。
1.4.4. 客票发生自愿变更时,旅客须在客票完成变更后重新购买行李;通过直销平台随原客票购买的行李自动申请退款;单独购买的旅客在原订单中自行提交退款申请。
1.4.5. 客票发生非自愿变更时,旅客需与客服中心确认行李是否在非自 愿变更后生效,如未生效需重新购买,原行李在原订单中申请退款或 联系客服中心退款。
1.4.6. 办理网上值机后,付费行李不可退改。如需退改,请先取消网上值机。
1.4.7. 机场柜台购买的托运行李费原渠道退回,如有需求,可重新购买。
1.5 其他告知(适用于在机场柜台购买行李额的所有旅客)
1.5.1. 机场柜台购买的托运行李额,原渠道申请退款,行李费退还。
1.5.2. 客票发生变更,行李费不予退还,旅客可选择在变更后的航班继续使用。(仅限KN实际承运航班)或选择退款。
1.5.3. 机场柜台不受理网上购买的行李产品退改业务。
1.5.4. 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电话:400-102-6666。
2.餐食服务
2.1自2015年3月29日起(以实际乘机日期为准),除机票产品本身包含或者旅客个人意愿单独购买之外,我们的机票将不包括免费餐食饮品。
2.2餐食服务详细购买价格如下:
餐食名称 机上售价(元/份) 线上售价(元/份)2.3.餐食销售规则
2.3.1 官网预订餐食限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上;
2.3.2 餐食付费后不可进行单独更改和退订,需与机票同时提交变更。
2.3.3 各个航线所能预订的餐食种类以预定页面展示为准,如未能在网上预订餐食可在飞机上购买。
2.4餐食购买方式
2.4.1 旅客登陆官网或官方APP,在购买机票的同时可以选购餐食。
2.4.2 旅客登陆官网或官方APP,点选“增值服务”进入“我要选餐”后输入客票号与乘机人姓名后选择所需的餐食。
2.5餐食退改签规则
2.5.1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退票时,在线不支持退款,需通过客服中心进行线下
人工退款。
2.5.2非自愿情况下发生的客票退票时,与机票同时购买的餐食产品,费用随机票退款。额外购买的餐食产品需单独申请退款。
2.5.3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变更时,随票购买的餐食系统自动发起退款,单独预订餐食旅客自行在订单中申退,如有需要请重新购买。
2.5.4非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变更时
i.联系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ii.如新购机票中不含餐食产品,旅客需另外单独购买,原购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联系人工客服退还原餐食费用。
iii.如新购机票中包含餐食产品,原购产品待新购机票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餐食费用。
2.5.5旅客在中国联合航空官网和移动直销平台以外途径购买的机票,而单独在中国联合航空直销渠道购买餐食产品的,待机票完成变更后联系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申请退款。
2.5.6中国联合航空客服中心:400-102-6666
3.选座值机服务
3.1我们提供免费的APP选座服务,您可通过我们的APP客户端选择您心仪的座位。
3.2目前只支持大兴机场出发的航班进行网上选座和值机,大兴至乌鲁木齐的航班暂不支持网上选座和值机,以上情况敬请谅解。
3.3如遇特殊情况,中国联合航空将关闭网上选座值机功能。
3.4您选定的座位有可能会被取消,如取消,请到达现场后联系人工值机柜台处理。
3.5已办理网上值机的旅客若无法按时乘坐航班请在航班起飞前2小时取消座位,仅限3次。
3.6申请过特殊服务的旅客,请于乘机当日至值机柜台办理(先办理手续后再领取登机牌),目前不支持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轮椅旅客办理网上选座值机手续。
3.7已完成选座的旅客,若进行机票退改签,请到附加服务页面退掉选座订单,再进行机票退改签。
3.8已完成值机的旅客,若进行机票退改签,请先取消值机,再进行机票退改签。
3.9已经办理网上选座值机的旅客,需要在航班停止办理手续前到机场值机柜台打印纸质登机牌,为避免误机建议您不要晚于航班起飞前60分钟到达机场,值机柜台将在航班起飞前40分钟关闭。
4.国内用车服务
4.1中联航用车服务目前分别在机票预定入口及用车专区提供用车服务,由于用车服务供应商不同,用车服务规则、服务车型及服务城市有所差异,为了保障您的用车服务体验,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规则须知,非常感谢!
4.2机票预定入口用车服务
4.2.1接送机服务规则
4.2.1.1用车规则
i奔驰专车接送机为一口价模式,接送机产品最低173元起,限15公里以内;一口价包含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系统根据旅客提供的始发地,目的地的距离预估费用,订单显示金额即为最终支付金额,实际用车时将不再产生距离及时长(行驶过程中)费用。
ii婴儿、儿童即使不占座位也需计入乘车人数,超出人数请另行预订。
ⅲ各车型的承载人数及行李都有所限制,请您仔细核对,如因您自身选择车型不符而影响您的用车,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ⅳ用车服务公司已为车上乘客投保车上乘客险,每名乘客最高保额50万元。
ⅴ用车发票由服务供应商提供,如需发票,请直接联系爱特博-丽程客服:400-8188-388。
4.2.1.2预订规则
i.航班计划起飞时间6.5小时(含)以外可以预订送机服务,预订下单时间4小时后方可乘车,航班起飞前2小时内不得选择乘车时间;
ii航班计划起飞时间4小时(含)以外可以预订接机服务。不接受临时预订、不接受上车付款。
4.2.1.3变更规则
i.接送机服务预订成功后,不能操作变更,如需变更请退订后重新预订。
ii退订需按退订规则处理,重新预定需同机票一并购买,不可单独购买。
4.2.1.4退订规则
i服务开始前4小时(不含)以外取消:收取订单的50%费用。
ii服务开始前4小时(含)至1小时(不含)取消,收取订单的80%费用。
ⅲ服务开始前1小时(含)以内取消,收取订单的100%费用。
ⅳ接机服务用车时间为航班计划落地时间,送机服务用车时间为旅客填写的用车时间。如您由于个人原因临时放弃乘车,接送费用全损,敬请谅解。
ⅴ如遇航班取消或航班延误90分钟(含)以上(航班延误至非自愿退票),接送机服务可操作非自愿退订,非自愿退订免收退订手续费;此类情况,若送机服务已使用,则已使用的送机费用不予退还。
ⅵ非自愿航班取消,接送机服务可同机票一并退订。如不需要退订机票,则需用户自行前往中国联合航空手机客户端,线上退订接送机服务。
ⅶ申请退款有效期自航班计划起飞之日起3个自然月内可退订,超时不退。
4.2.1.5免费等待及超时收费标准
i接送机服务不接受中途停靠;如客户要求增加停泊点需另行收费:一个停靠点80元,两个停靠点150元,三个停靠点200元。
ii接机产品的等待时限:客户提供航班号,航班正常,司机按照航班落地时间超过30分钟客人未出现,则司机直接拨打客户电话联系确认,若客人正常使用,司机可以继续再等待30分钟,总的等待时间不超过 1小时,若客户还未到达或联系不上,司机可以离去,并收取100%的订单费用。客户提供了航班号,航班不正常,司机将按照航班实际抵达时间免费等待客户1小时;如超时可收费继续等待,等待费用按不同车型服务超时的费用计算。
4.2.1.6送机产品的等待时限:旅客未在指定地点等待乘车,司机会与您电话联系,司机可按照订单中客户填写的用车时间免费等待30分钟,如超时可收费继续等待,等待费用按不同车型服务超时的费用计算。
4.2.1.7服务超时及等待超时的费用收取标准:
i接机服务,免费等待1小时;送机服务,免费等待30分钟。超时均需付费,总计时长超过一小时,司机将不再等待,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ii以每15分钟为起点收取费用,15分钟以内按15分钟收取,超15分钟按半小时收取,以此类推;奔驰E级车型每15分钟25元,奔驰唯雅诺车型每15分钟37.5元。
ⅲ增加停靠点、服务超时及等待超时的费用由司机直接收取,且只收取现金。
ⅳ以上接送机产品关于费用收取标准可咨询北京爱特博旅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爱特博-丽程客服:400-8188-388。
4.2.2爱特博接送机服务车型及服务城市
4.2.2.1服务车型:
车型 可乘坐旅客人数 可装载行李4.2.2.2服务城市:使用城市仅限中国联合航空执飞航班起飞和降落机场所在城市。
一级城市:北京(大兴机场)、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哈尔滨、合肥。
二级城市:昆明、宁波、三亚、成都、长沙、海口、大连、乌鲁木齐、温州、天津、珠海、厦门。
4.3用车专区用车服务
4.3.1接送机服务服务规则
4.3.1.1用车规则
i费用包含:根据您预订的上下车地址,您支付的总价包含一次接机/送机服务的全部费用。
ii费用不包含:和用车无直接关联的费用,例如景区门票等。
ⅲ车辆安排:订单支付30分钟后若无司机接单,用车服务公司自动取消订单,订单全额退款,敬请谅解;订单确认后,用车服务公司最晚会在约定用车时间前30分钟告知司机信息。
4.3.1.2服务标准:
i接机服务:司机将按照航班实际抵达时间提供服务,航班抵达后司机最长免费等候1小时。
ii送机服务:司机将会按约定时间免费等待30分钟。超过免费等待时间您仍未到达或无法联系,司机将无法继续等待,订单费用无法退还。
4.3.1.3用车须知:
i接送机产品是点到点中途不停留的一口价服务,不能临时改变路线。司机会根据路况合理安排行驶路线,不接受中途经停或绕路;如您需要送达多个地址或在多个地址上车,请分开下单。
婴儿、儿童即使不占用座位也需计入乘车人数。
ii各车型的承载人数及行李都有所限制,请您仔细核对,由于您自身选择车型不符而影响您的用车,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ⅲ若您选择的地址因交通因素无法送达,比如送达山脉、森林、岛屿、海上、沙漠、无人区等,会视情况送您到就近的地点。如鼓浪屿,司机会送您至轮渡码头,请您自行乘船前往目的地。
3.1.4预定规则:
最短预定时间:在用车前1小时及1小时以上可预订接送机服务。为避免航班延误,请预留足够出行时间。
最长预定时间:能预订最长90天以内的用车。
3.1.5退订规则:
乘客用车时间1小时(含)以外取消,按订单金额的100%退款(全额退款)。
乘客用车时间1小时(不含)以内取消,收取订单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不退款)。
ⅲ 接机服务用车时间为航班计划落地时间,送机服务用车时间为旅客填写的用车时间。如您由于个人原因临时放弃乘车,接送费用全损,敬请谅解。
如遇航班取消或航班延误90分钟以上(航班延误至非自愿退票),接送机服务可操作非自愿退订,非自愿退订免收退订手续费;此类情况,若送机服务已使用,则已使用的送机费用不予退还。如申请非自愿退订请联系客服电话400-102-6666,进行退订事宜。
申请退款有效期自航班计划起飞之日起3个自然月内可免费退订,超时不退。
3.2用车专区阳光出行接送机服务车型
3.2.1服务车型:婴儿、儿童即使不占座位也需计入乘车人数,超出人数请另行预订。
车型 车品牌 可乘坐旅客人数 可装载行李4.3.3详情点击查看(包含超时等待收费标准及服务城市列表等内容)
七、超售
如果您购票后在机场因航空公司超售原因未能成行,我们将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根据旅客的要求为其安排合适的航班或退票。如果没有足够的旅客愿意放弃本次航班旅行,我们可以根据其确定的优先登机规则拒绝运输部分旅客。
八、不正常航班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中国联合航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中国联合航空应尽一切可能尽早通知航班调整计划等信息,并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2、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中国联合航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者取消,中国联合航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将尽一切可能尽早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和住宿等,但是费用由旅客自理。
3、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合航空将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4、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合航空将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5、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中国联合航空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5.1 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中国联合航空将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5.2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中国联合航空将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5.3 在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中国联合航空及其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5.4 航班取消或延误90分钟以上的,旅客可以免费变更至中国联合航空可提供座位的后续航班;旅客要求退票的,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5.5 航班取消或延误90分钟以上的,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中国联合航空给予提供。
6、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合航空不提供经济补偿。
7、为保证航班正常性,航班延误后的旅客服务与登机指令冲突后,以优先登机为主。
九、行李包装
1、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
2、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
3、两件(含)以上物品不能捆为一件行李托运;
4、行李上不应附插(带)其他物品。
十、危险品提示
1、请不要在行李中夹带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包括:爆炸物品;气体,分为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2、锂电池特殊声明:
2.1携带的供个人自用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的此类设备(PED)包括医疗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可以在手提行李携带。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在放置托运行李中必须加以保护防止损坏并采取防止设备意外启动措施,设备必须完全关闭。每人最多携带/托运15个电子设备;
2.2请勿托运您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锂电池(包含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每人最多可携带20块备用电池;
2.3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须经我们批准后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并且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每人只许携带两个;
2.4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超过2克(便携式医疗设备电池除外),锂离子电池超过160Wh(锂电池轮椅电池除外)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2.5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视为备用电池,请勿托运您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2.6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我们批准。
2.7《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为维护民航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和航空器安全,根据《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公告[200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应当遵守的规定重申如下:
2.7.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2.7.2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2.7.3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2.7.4重要提示:
请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十一、红包使用说明
中国联合航空根据活动需要会赠与旅客红包,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1、红包获取:旅客购票支付、出票成功,红包即赠送至该用户账户(状态为未激活),旅客实际乘机后,客票状态变为“used”,该购票账户内的红包在乘机后的三个自然日内自动激活;
2、红包使用:在订单确认页,用户点选“使用红包”即可使用账户中所有已激活的红包,直减支付(即从订单总价中减去红包抵扣额度);
3、红包退还:自愿退票不返还已使用红包;非自愿退票,返还已使用的红包;
4、红包不可提现。
十二、其他规定
客票必须按照航程顺序使用,如未按顺序使用,不予退票、变更。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国联合航空客服电话400-102-6666。
附件一:《中国联合航空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
舱位
自愿变更 自愿退票
代码 产品 名称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 天(含)之前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 天至 72小时(含)之内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2 小时至 4 小时(含)之内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4 小时之后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 天(含)之前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 天至 72小时(含)之内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72 小时至 4 小时(含)之内提出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 4 小时之后提出
W 舒心飞 免费变更 收取客票价 1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2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40%的变更费 免费退票 收取客票价 2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3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50%的退票费
Y 大众游 收取客票价 5%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1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2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4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1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2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3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50%的退票费
B
M
A
E
H
K 收取客票价 2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3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4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8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3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4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6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95%的退票费
L
N
D
R
S 欢乐抢 收取客票价 5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6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8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90%的变更费 收取客票价 6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70%的退票费 收取客票价 90%的退票费 不允许退票,仅限退还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V
J
T
I
Z
U 产品规则 产品规则
P/G/Q 产品舱 产品规则 产品规则
价格举报电话:12358;监督电话:4001026666
中转联程产品旅客须知
一、中转联程产品类型
中转联程产品包括通用中转和行李直挂中转产品。
1.通用中转产品:非行李直挂的中联航实际承运的国内与国内中转航班。
2.行李直挂中转产品:联程值机且行李直挂的中联航实际承运的国内与国内中转航班。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联航实际承运的国内和国内中转联程航班(不含代码共享航班)的散客销售。
三、产品舱位
Q舱。
四、中转联程产品退改规则
1.退改规则:Q舱中转联程产品(下文统一简称为“中转联程产品”)自愿退改规则按《中国联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欢乐抢”产品规则执行。
2.中转联程产品自愿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从全部票款中扣除Q舱中转联程产品退票手续费,将余额、税和燃油附加费退还给旅客,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不允许仅对单段提退。
2)客票已按顺序部分使用,旅客提出终断旅行,按自愿弃乘办理,剩余票款不予退还,仅退还未使用的税和燃油附加费。
3.自愿变更后的自愿退票
其他规则,按照《中联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4.中转联程产品非自愿退票
因前序航班取消、延误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整段客票可按照非自愿退票办理。若旅客已使用前段客票,则后段可按非自愿退票办理。
其它事宜,参照《中联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执行。
5.中转联程产品自愿变更
1)客票全部未使用,可变更整个航段或单一航段。
Q舱同等级舱位变更时,须以新日期对提出变更的航段重新计算运价,并按照Q舱中转联程产品舱位对应规则收取提出变更航段的变更费。
若新日期内Q舱未开放,须以新日期对提出变更的航段重新计算运价,收取票款差额,并按照Q舱中转联程产品舱位对应规则收取提出变更航段的变更费,票款差额按照改期航班开舱舱位计算。
2)若变更后的票价低于原票面,则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票价差额不退。
3)行李直挂中转产品,若变更后的行程可在当日24时前完成中转,则可以继续行李直挂;若变更后的行程不能在当日24时前完成中转,则须满足航班衔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行李不可直挂。
4)客票须按顺序使用,已部分使用的客票,不允许变更,仅退还未使用的税和燃油附加费。
6.中转联程产品非自愿变更
因前序航班取消、延误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乘坐后续航班,整段客票可按照非自愿变更办理。如旅客已使用前段客票,则后段按非自愿变更办理。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联航(国内)运价使用规则》执行。
五、儿童及婴儿客票
儿童、婴儿旅客不适用本产品。
六、中转联程产品行李权益
1.产品促销期行李权益
享受免费随身手提行李10KG,免费托运行李额20KG。
行李规格标准参照《中联航(国内)托运行李及非托运行李运输方案》执行。
免费托运行李额超出部分,按整个航段总航距计算(A-B-C按A-C计算),并根据中联航行李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整段或单段客票变更后,在两段非Q舱(其它舱位+其它舱位)的基础上,按各航段对应舱位托运行李额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促销截止时间以中联航通知为准。
2.产品促销结束后行李权益
享受免费随身手提行李10KG,免费托运行李额根据所购买的机票舱位决定。
行李规格标准参照《中联航(国内)托运行李及非托运行李运输方案》执行。
免费托运行李额超出部分收费按整个航段总航距计算(A-B-C按A-C计算),并根据中联航行李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整段或单段客票变更后,按各航段新对应舱位托运行李额收费标准执行。
七、中转联程产品特殊旅客承运规则
1.可以在中转联程航班运输的特殊旅客
下列旅客可按运输一般规定提供中转服务:
1) 孕妇旅客
2) 残疾/轮椅旅客(无成人陪伴轮椅旅客除外)
3) 盲人/聋哑旅客(无成人陪伴盲人旅客除外)
4) 罪犯旅客
2.可在中转航班中运输,但有运输限制条件的特殊旅客
下列特殊旅客人群可以在中转航班中运输,但必须当天中转:
1) 患病旅客
2) 老年旅客
3) 携带人体捐献器官旅客
3.不提供中转运输服务的特殊旅客
1) 担架旅客
2) 无成人陪儿童
4.中转航班托运行李标准
中联航中转联程航班不接收小动物、鲜活物品及运动枪支弹药等特殊行李的运输。
八、退改渠道
客票变更: 请致电中联航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
客票退票: 请致电中联航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或原购票渠道。